“制度型開放”將向全球釋放紅利

2019-03-13 08:0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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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推動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更加注重規則等制度型開放,以高水平開放帶動改革全面深化。這是“制度型開放”第一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意義深遠。

在外部保護主義、單邊主義抬頭,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環境下,中國吹響“制度型開放”的號角,彰顯了我國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決心。

回首改革開放的發展歷程,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貫穿始終。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缺資金、缺人才,又不了解國際市場,只有國內廉價勞動力和土地等生產要素比較優勢。但是,引進外資、技術和管理經驗,成為促進國內改革發展的重要路徑。以“三來一補”加工貿易為切入點參與國際分工,促進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中國逐漸成為舉足輕重的“世界工廠”。

經歷多年發展,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帶來的紅利釋放得比較充分,我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新時代,改革開放已進入“深水區”。如果僅僅依靠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已不能適應新時代、新要求,必須作出新調整、新安排。“制度型開放”應運而生。

當前,按照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我國正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發展從數量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提升轉變。推進規則等制度型開放,是高水平開放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有利于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更加注重規則等制度型開放,體現出我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不斷順應時代發展需求,進一步在制度層面與國際接軌。制度型開放將與流動型開放一起,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和世界經濟發展,釋放出源源不斷的制度紅利。

代表委員審議討論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是我國推進制度型開放的例證,將營造以制度為保障、以規則為基礎的良好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資,促進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

“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未來,要根據“制度型開放”的目標,進一步推進上層建筑改革,改掉那些束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舊體制、舊機制、舊模式、舊辦法,加快推進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隨著我國不斷擴大開放,世界也將進一步享受到我國擴大開放的紅利,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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