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改革箭在弦上!明年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機制將面世

2019-09-27 10:05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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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完善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促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意味著,此前各界討論較為熱烈的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即將在不久后正式落地——會議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

對這一重大改革,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此次改革后的機制將比原先的“煤電聯動”機制更加完善,其主要優勢是兼顧上下游波動。

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查閱有關資料后發現,此次會議提及的“上網電價”,指的是電網企業向發電企業購買電的價格。

此前,我國曾長期在政策層面推行“煤電聯動”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2016年初開始執行的《關于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電價調整的依據是中國電煤價格指數,聯動機制以一個年度為周期。煤電價格實行區間聯動,周期內電煤價格與基準煤價相比波動每噸30元為啟動點,每噸150元為熔斷點。當煤價波動不超過每噸30元,成本變化由發電企業自行消納,不啟動聯動機制;煤價波動超過每噸150元的部分也不聯動。煤價波動在每噸30元至150元之間的部分,實施分檔累退聯動,即煤炭價格波動幅度越大,聯動的比例系數越小。

《通知》規定,2014年平均電煤價格為基準煤價,原則上以與2014年電煤價格對應的上網電價為基準電價。今后,每次實施煤電價格聯動,電煤價格和上網電價分別與基準煤價、基準電價相比較計算。

2016年執行該政策后,雖然當年下半年煤炭價格迅速攀升,但2017年初,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2017年1月1日全國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將不作調整。該負責人表示,在當前形勢下,煤電標桿上網電價不調整,客觀上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有利于穩定實體經濟用能成本,有利于促進煤電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林伯強也向記者指出,之前的煤電聯動政策較多注重上游的煤價,對下游的需求端關注不夠。

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則明確,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辦法推進建立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會議決定,抓住當前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量已占約50%、電價明顯低于標桿上網電價的時機,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燃煤發電電量,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

民生用電繼續執行現行電價

對于此次出臺的電價新政,林伯強向記者稱,在新機制下,下游的需求也可以影響電價,比如說如果電力供大于求,電價自然就會往下走;電力供應緊張,電價就會上浮。此次出臺的政策進一步兼顧上下游波動,結合了煤炭價格和電力市場狀況。

此次推行的電價形成機制,將對社會各界的用電價格和用電成本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林伯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從當前電力市場狀況來看,基本上還處于電力供大于求的過剩階段,因此,現階段推行“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對電價變動應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注意到,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對防止在推行改革措施后出現電價大幅上漲情況明確指出,未來,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但明年暫不上浮,特別要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同時,居民、農業等民生范疇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穩定。(李可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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