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免征湖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個月其他地區降至1%

2020-02-26 10:18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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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對個體工商戶加大扶持,以幫助緩解疫情影響紓困解難,提出將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國務院常務會要求,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降至1%。

所謂“小規模納稅人”,是相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中有不少都是個體工商戶。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在征收計算時也有別于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當前的增值稅稅率為13%、9%、6%三檔,而小規模納稅人采取按照“征收率”核定征收的簡易辦法。除房產銷售等個別行業外,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為3%。

根據規定,符合一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根據相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國務院常務會指出,支持吸納2億多人就業的8000多萬個體工商戶紓困,有利于穩定億萬家庭生計。為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復業,會議共確定了五項措施。

除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外,還包括: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保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發放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切實落實將除高耗能行業外工商業電價進一步階段性降低5%的政策;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

此前,2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會議提出,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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