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優勝劣汰 加快完善企業退出配套政策

2021-02-05 09:57 來源: 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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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退出相關政策,提升市場主體活躍度。

“這一提法與‘穩企業、保就業’并不矛盾。”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滕泰告訴《金融時報》記者,每個企業都有其生命周期,有開就有關,都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國務院常務會議此時提出完善企業退出相關政策?又有哪些配套措施亟待完善?《金融時報》記者帶著上述問題,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

減少“沉沒成本” 優化資源配置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表示,“從大趨勢來講,企業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既然我們鼓勵放開市場準入,那么也應該解決退出難問題。”

他告訴《金融時報》記者,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下不少企業遇到了困難,有的是階段性的,有的則可能是不可逆的。“對于后一部分企業,我們不可能無限兜底。政府、金融機構等各方面的支持力度都是有限的。只有及時止損,才能減少‘沉沒成本’。”

在著名經濟學家、民進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約研究員周德文看來,這也是在我國經濟增速下行壓力增大,疊加新冠肺炎疫情沖擊下特殊背景下的務實政策。他指出,“一些企業如果只靠政策強心針維持,其實是對資源的浪費。一方面,我們要為中小企業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勵企業家發揮企業家精神,推動其加速轉型;另一方面,對實在難以維持的企業要支持其順利退出,要把有限的資源騰挪出來,配置到更需要的地方去。這是優化要素配置和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滕泰也表示,這幾年不少地方在開辦企業方面提高了辦事效率,但是企業關閉程序相對仍比較復雜不透明。開辦企業容易,退出也應該簡單便利,只有這樣才是真正市場化營商環境。會議提出要提高企業退出便利并建立相關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使中小微企業在開辦便利的同時退出也便捷,這對于減少無效市場主體、增加真正活躍的市場主體比例,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有重要意義。

配套措施要跟進 扭轉企業“退出難”

周德文提醒,企業退出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中小企業本來抗風險能力相對薄弱,但很多出現問題的中小企業難以順利退出市場。”

他舉例說, 在一個合伙制的企業,如果其中一個股東因為投資失敗或自身債務問題出現還不了款的情況,那么其所在的公司股權就會被凍結,工商部門就無法辦理這個企業的“銷戶”。有些企業可能已經多年不經營、無業務了,但名義上企業仍然存在于工商局的檔案里。

另一種現象也值得關注。周德文指出,很多中小企業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但由于部分金融機構在放貸款時會提出要求,法定代表人的家屬(配偶、子女)都必須在貸款協議上簽字,這就意味著有限責任轉為無限責任。“一些企業家還沒意識到這樣做的風險。當前,國家正在試點個人破產法,我認為未來要在這方面大膽嘗試,把企業破產退出機制與個人破產結合起來。”他表示。

民生銀行研究院高級宏觀分析師王靜文也對記者表示,當前企業退出面臨注銷難和破產難問題。“一是注銷企業程序復雜,耗時偏長,‘死亡證明’辦起來繁瑣等。一些地方已經推出了簡易注冊制度,下一步需要繼續完善;二是由于破產清算案件審理周期長、債權受償比例偏低等原因,債權人不愿提出破產申請,企業破產過程耗時持久。”

周德文期待社會各界能對一些暫時失敗的企業家報以更寬容的態度,“我們經常說戰場上退下來的兵是英雄。商場如戰場,我們能否對從商場上退下來的失敗者更寬容呢?對于一些因外部環境突變或非主觀因素而遭遇挫折的企業,應該鼓勵其東山再起,而非一味問責。”

當然,包容并不意味著不問責。徐洪才強調,“破產并非擋箭牌”。企業主還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要對職工和債權人、投資者等權益負責,依法打擊企業破產或退出中惡意逃廢債行為。“要發揮債權人委員會、債券持有人會議等協調協商作用。”他表示。

對此,周德文也認可,部分企業破產可能是因為自身經營不善,甚至是以破產名義惡意逃廢債。他提出要建立一個甄別機制,“由政府、業內權威(企業家)、專業人士(律師、稅務專家等)共同合作,來甄別惡意逃廢債者。”

此外,對于企業破產、退出,市場最擔心的是就業問題。2021年,“六穩”“六保仍是核心任務,也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徐洪才表示,“在這方面,需要政府給與更多支持。比如提供一定的補貼、提供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推動轉崗再就業,這一系列政策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此才能保障平穩過渡。”(記者 馬梅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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