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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

2022-06-18 09:04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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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關系,保證基層財政有穩定收入來源——
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

省以下財政體制是政府間財政關系制度的組成部分。為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五方面重點改革措施,包括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關系、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調整機制、規范省以下財政管理。日前,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優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通俗來講,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涉及各級政府間“事由誰來干”“錢由誰來出”等問題。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一些地區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相對滯后,主要體現在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收入劃分和省以下轉移支付不夠規范、部分地區基層財力保障較為薄弱、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等,需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來推動解決。

“權責配置更為合理”是改革目標之一。《意見》要求,根據基本公共服務受益范圍、信息管理復雜程度等事權屬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

根據意見,教育、科技研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糧食安全、跨市縣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等方面的省級財政事權要適度強化;社會治安、市政交通、城鄉建設、農村公路、公共設施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務確定為市縣財政事權。

“對需要跨區域統籌協調或外部性較強的事務,適度強化省級責任,更好發揮省級在全域統籌、跨區協調、綜合調控、統一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該負責人說。

在支出責任方面,《意見》明確,按照政府間財政事權劃分,合理確定省以下各級財政承擔的支出責任。同時,共同財政事權要明確劃分省、市、縣各級支出責任,堅持量能負擔、差異化分擔,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支出成本等,差別化確定不同區域的市縣級財政支出責任。

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關系

正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政府履職也需要穩定的“真金白銀”來保障。

為進一步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關系,《意見》提出多項改革措施,以完善省以下收入劃分,合理調動各級政府積極性,保證基層財政有穩定收入來源。

在收入劃分方面,參照稅種屬性劃分收入,將稅基流動性強、區域間分布不均、年度間收入波動較大的稅收收入作為省級收入或由省級分享較高比例;將稅基較為穩定、地域屬性明顯的稅收收入作為市縣級收入或由市縣級分享較高比例。

“要在不扭曲市場的前提下,讓各級政府能夠獲得穩定的收入,并利于加強收入管理和促進區域收入均衡。”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同時,要對部分行業企業收入作均衡化處理,逐步取消按企業隸屬關系劃分收入。

當前,各地收入分享方式各異。《意見》強調,規范收入分享方式,對主體稅種實行按比例分享,推動同一稅費收入分享比例逐步統一,落實退稅減稅降費政策,促進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該負責人表示,《意見》要求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有利于抑制地方出臺不當干預市場的政策,避免產生招商引資政策惡性競爭,破壞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

提升轉移支付科學性、有效性

為提升轉移支付的科學性、有效性,《意見》明確,將建立健全省以下轉移支付體系,根據財政事權屬性,加大對財力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健全轉移支付定期評估機制。

在各類轉移支付中,一般性轉移支付用于均衡區域間基本財力配置,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以及重要功能區域傾斜。要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

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相銜接,用于履行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要根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支出責任分擔比例、常住人口規模等,結合政策需要和財力可能等,足額安排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用于辦理特定事項、引導下級干事創業等。要合理控制專項轉移支付新增項目和資金規模,逐步退出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相關領域,整合政策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項目。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除上述系統性改革舉措外,《意見》還對開發區財政管理體制、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縣級“三保”保障機制、鄉財縣管、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等涉及上下級政府間財政關系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是一項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該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將指導地方財政部門開展研究分析,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制定改革方案,加強改革方案的系統籌劃和整體設計,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記者 汪文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馬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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