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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鼓勵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若干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08年02月0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知識產權局 外匯局關于鼓勵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若干意見商服貿發[2006]1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計委、經貿委、經委)、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海關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局、知識產權局、外匯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落實《科技興貿“十一五”規劃》,鼓勵境內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增強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對技術引進新形勢的認識

    (一)改革開放后,我國技術引進發展迅速。1979年以來,我國共對外簽訂技術引進合同近8萬項,合同總金額2000多億美元。其中,“十五”期間,簽訂技術引進合同3.5萬項,合同金額近730億美元,占改革開放以來引進技術總額的36%。技術引進為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企業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當前,國際經濟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明顯增強,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技術創新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日益突出,科技競爭成為國際綜合國力競爭的焦點。國際技術轉移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跨國公司作為世界技術轉移的主體的影響更為突出,中小企業積極參與世界技術轉移活動;以高新技術為對象的技術轉移日益增長;知識產權成為強化技術貿易和競爭的有效手段。這些都對我國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技術引進和創新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三)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動科技興貿戰略的實施,按照十六屆五中全會要求,支持和鼓勵引進先進技術,加強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促進我國產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早日實現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的歷史性跨越。

    (四)總體目標。優化技術引進結構,提高技術引進質量和效益,到2010年,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許可合同額占技術引進合同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配套資金比例有所提高,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府積極引導推動,各方科技力量支持的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體系,實現“引進技術一消化吸收一創新開發一提高國際競爭力”的良性循環。

    (五)基本原則。一是把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優化引進結構結合起來,提高產品設計、制造工藝等方面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在技術引進中的比例;二是把引進技術和開發創新結合起來,強化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的有效銜接,注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使企業在核心產品和核心技術上擁有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三是把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改造傳統產業結合起來,選擇重點領域和產業,擴大引進規模,實現傳統產業結構優化和技術升級;四是把整體推進和重點扶持結合起來,培育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的主體;五是把提高引進外資質量和國內產業發展結合起來,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配套產業,延伸產業鏈,培育和支持出口型企業的發展。

    三、加快建設企業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體系

    (六)根據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和要求,重點支持企業引進電子通信、生物技術、民用航空航天、機械制造、石油化工、清潔發電、新材料、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等具有市場潛力且在未來競爭中將取得優勢的或對國計民生具有重大意義的技術。

    (七)積極開展多雙邊技術合作。通過加強政府間及非政府組織、企業間交流與合作,突破發達國家的技術壟斷,促進高新技術的引進;采取聯合研究,合作攻關和對口交往等多種形式,擴大合作范圍;拓展技術引進來源國,適應企業的技術需求引進不同層次的技術;利用多雙邊合作機制,為雙方企業和科研機構間進行研發和技術合作牽線搭橋。

    (八)建立和完善國際技術貿易公眾信息服務系統。通過信息收集、政策咨詢、發布技術資源和技術需求,幫助企業獲取國際技術市場信息。

    (九)積極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支持和鼓勵企業為吸收和創新的技術申請國內外專利;積極為企業提供專利信息和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引導企業運用專利檢索分析和專利申請等手段,自覺保護知識產權,提升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十)引導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通過建立境外研究與開發機構,充分利用國外科技資源,跟蹤學習世界先進技術,不斷提高中國企業技術開發和創新能力。

    (十一)進一步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發機構,提高我國整體研究開發水平。鼓勵跨國公司和國內科研機構、學校、企業等展開技術研發合作,鼓勵外資研發中心的技術成果在國內進行產業化,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轉讓技術。

    (十二)鼓勵和引導企業與跨國公司或發達國家技術先進企業建立戰略聯盟關系,參與跨國公司主導的技術研發活動。鼓勵國內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技術配套,加速高新技術研發領域的國際化進程。

    (十三)充分發揮企業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的主體作用。鼓勵企業自主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并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開展吸收與創新的聯合研究開發,或聯合建立技術開發機構;支持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利用現有資源,開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并實現技術向中小企業的擴散。依托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智力、信息、資金和政策資源,引導區內企業引進高新技術,實現技術創新。

    (十四)培育、扶持一批高素質中介服務組織,為企業提供技術信息、市場調研、技術評估、專利檢索、法律咨詢等服務,彌補企業信息和專業人才的不足,防范風險,促進企業間的溝通與協調。

    四、綜合運用經濟手段鼓勵技術引進和創新

    (十五)國家利用外貿發展基金支持企業通過引進技術和創新擴大出口。依據《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和《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和對外技術合作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和研究開發。

    (十六)對引進先進技術和再創新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要求,積極開展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貸款業務。

    (十七)為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提供必要的金融和外匯政策支持,重點支持能利用國際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專業人才的境外研發中心項目。

    (十八)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產業和技術發展需要,研究調整外國企業向境內轉讓技術獲取的特許權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范圍。

    國家財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引進技術的稅收政策,海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單獨引進技術在進口環節完稅價格的確定和征稅辦法,鼓勵企業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的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和先進管理技術,進一步優化技術引進的質量和結構。

    (十九)研究建立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利用社會資金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引進前沿技術成果,并進行產業化,以利于企業掌握國外最新技術成果和核心技術,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五、完善技術引進與創新的各項制度

    (二十)健全技術引進法律法規制度。政府主管部門應對現行法律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指導企業保護自身合法利益。定期調整《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限制進口我國已成熟和落后的技術;禁止或限制進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技術,限制盲目重復引進。

    (二十一)建立技術引進工作交流與培訓制度。加強企業技術引進工作的信息交流,加強對技術貿易專業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培養一支既有專業技術知識又懂國際貿易的技術貿易骨干隊伍。

    (二十二)健全技術引進綜合統計制度。商務、外匯、海關、統計等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建立全口徑技術進口統計分析和聯網管理系統。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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