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 更名為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 國函〔2009〕25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更名為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請示》(津政報〔2009〕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將“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更名為“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國務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