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試行)》(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2008年11月22~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組對江蘇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該所對紅外體溫計等210個醫療器械產品和項目進行檢測的資格。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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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認可江蘇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紅外體溫計等210個醫療器械產品和項目檢測資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