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城鎮土地調查數據匯總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土調查辦發〔200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城鎮土地調查是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一項主要任務,是全面查清全國城鎮各類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城鎮土地基礎數據的重要手段。為穩步推進各地城鎮土地調查工作,保證今年年底按時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任務,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06〕38號)要求,結合國土資源大調查工作計劃,現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城鎮土地調查數據匯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07]3號)的要求,結合國土資源大調查全國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匯總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調查成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運用多種方法和技術手段,開展全國城鎮內部土地利用狀況調查,按照“建制鎮─縣(區)─市(地)─省(區、市)─國家”,逐級匯總上報城鎮內部各類土地面積及利用狀況。
二、總體要求
(一)匯總的統一時點為2009年12月31日;
(二)匯總覆蓋全國所有的城市和建制鎮,范圍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農村土地調查核定后的城市、建制鎮范圍相一致;
(三)匯總統一采用《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國家標準進行。
三、時間安排
(一)2009年10月初,完成城鎮土地調查資料收集、補充調查等準備工作。先期未按國家標準開展的調查成果,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統一進行地類轉換和補充調查。
(二)12月底,完成縣級和市(地)級城鎮土地調查數據的處理,上報省級進行統計匯總。
(三)2010年1月20日至25日,以省為單位,向國家報送省級城鎮土地調查成果。
(四)2010年2月底前,國家完成全國城鎮土地調查數據匯總,并及時公布全國城鎮數據匯總結果。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扈傳榮 (010)66562979
霍 淼 (010)66558218
附件:《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城鎮土地調查數據匯總實施方案》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城鎮土地調查數據匯總實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