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答網民關于“旅行社收取團費押金(出境游保證金)拿去投資”的留言

2018-03-16 14:5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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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皮羊說:現在有些旅行社要旅客先出筆巨額的團費押金,由旅行社那去做金融投資(三個月)獲得利潤沖減團費。這樣使得團費比正常團少了一半,但也增加旅行社攜款跑路(擠兌)風險。對于這類新事物,希望國家能規范管理。

旅游局回復(全文):您在中國政府網“我向總理說句話”欄目的留言已經收到,感謝您對旅行社團費押金的關注。您所提的團費押金可能涉及“旅游套餐、旅行社出境游保證金和旅游單用途預付卡”。

2017年9月,國家旅游局印發《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一是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兩條及兩條以上旅游線路(即兩個及以上包價旅游產品)的旅游費用;二是要求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的,必須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游客將出境游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戶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戶,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游保證金挪作他用。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旅行社單用途預付卡發行及履約情況,嚴禁擅自將單用途預付卡轉為多用途預付卡。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發現旅行社存在上述三項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發現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線索通報、移送金融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

同時,旅游部門還將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游客防范消費風險。加強對游客宣傳引導,大力倡導理性消費,審慎選擇旅游促銷產品,抵制虛假游說誘惑,共同防范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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