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答網民關于“防治生活垃圾污染,應避免‘只管門前雪’”的建議

2021-07-21 08:1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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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山東濟南的網民“恰孫先生壯年...”(手機尾號5061)說:

有的基層鄉鎮,老百姓存在只管門前雪的觀念,隨意將生活垃圾丟棄于公共區域,甚至有垃圾桶近在20米,也懶得丟在里面。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需要激發人們主動作為的責任心。為此建議:1.針對鄉鎮居住密集區,由相關部門牽頭劃分責任網格,居民認領責任區域,網格與網格有效銜接,責任人可適度利用責任區域;2.針對商圈,可組成商鋪聯合環保小組,小組內輪值環境保護與監督,避免“只管門前雪”;3.城市道路由清潔車、環衛工人負責管理;4.對于河流,目前有河長制,應加入百姓力量,實行切段劃責,區分跨區跨縣跨鄉鎮的責任制,同時要做到反監督,監督應暢通。5.最后,還應建立施行獎懲制度,獎勵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引領社會風氣。越基層的網格越需要細化、小而明,有實惠;越向上的網格越需要配合,形成聯保體,相互督促。以上建議希望有關部門參考。

生態環境部回復: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需要全民參與、共同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各方責任和懲罰制度等進行了規定。

2020年9月新修訂實施的《固廢法》完善了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制度,在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建立、制度建設和責任機制方面,對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職責,以及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明確。在獎懲制度方面,《固廢法》規定對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的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同時也規定了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處罰措施。

2020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統籌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力量,引導群眾普遍參與;提出綜合采取多樣化方式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評估,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成效評估機制。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將加強推動《固廢法》《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貫徹落實,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地方加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處置。(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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