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 
  • 網民謝志鵬說 : 總理好,當前商標局規定:公司地址變更后,所有商標要跟著變更。一般公司里都有很多商標,自己不懂,只能請人變更,費用為每個商標1000元,給企業帶來很多麻煩和費用。
  • 國家知識產權局答網民: 辦理商標注冊人地址變更是為了保障商標注冊人在遇到無效宣告或者三年不使用撤銷等案件時,能夠收到商標局發送的相關通知文件,及時進行答辯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九十七條之規定,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繳納費用。申請人通過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地址變更申請的,額外產生的委托代理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查看全文>>
  • 網民華銘說 : 我覺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審查方面存在幾個問題。一是專利審批時間過長。過去實用新型專利審批時間7個月,現在定為14個月,發明專利3年。二是審批數量規定百分比。應改為符合專利條件批準,不符合不批,不設比例。三是審批制度規定同一專利項目申報,如已獲得實用新型專利,審批發明專利前必須放棄實用新型專利,即實用新型專利作廢。應改正為:對兩種形式專利接連申報的專利技術項目,審批發明專利前,對已獲得實用新型的專利不作廢,保留專利權,如果發明專利獲批準,則實用新型自動作廢,保留一個專利權。發明專利審批如沒得到,還有實用新型專利。四是專利審查員審批能力有限,特別是在對發明專利進行審核中。例如在一個技術中采用了普通技術,則整個技術全否定。現今很多技術是復合而來,不可能完全創新,應看關鍵技術是否創新。
  • 國家知識產權局答網民: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具體部署要求,我局正在全面開展專利審查提質增效工作,多措并舉,全力壓減審查周期。國家知識產權局在開展專利審查工作中,是嚴格以《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為審查標準和依據的,對于符合授權條件的專利申請予以授權,對于不符合授權條件的專利申請予以駁回,著力確保授權有理、駁回有據、客觀公正、標準統一,并未對審批數量規定百分比。《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該條給出了處理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的方法。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直采取多種措施,不斷加強專利審查員的審查能力建設,幫助審查員準確站位所屬領域,及時了解和掌握所屬領域的技術發展動態,促進審查員的審查能力全面提升。 查看全文>>
  • 網民意之林說 : 現在都在提倡萬眾創新,而商標則是產品流通中的名片。在政府各部門相應中央號召簡化創業程序的同時,商標的注冊過程能否提速呢?信息化過程中,商標審批似乎還處于信息原始社會似的,過程漫長低效。
  • 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復: 2017年11月14日,原工商總局正式印發《關于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 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意見》,在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完善商標審查體制機制,聚焦國際領先水平,促進商標審查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在商標注冊申請量高速增長的情況下,進一步縮短商標審查業務周期,明確提出在2018年底前將商標注冊審查周期進一步縮減至6個月。 查看全文>>
  • 網民David說 : 現在企業注冊商標非常難,商標審核完全是主觀人為的判斷,公平公正性很難保證;滋生腐敗,商標注冊審核人員可以利用職務便利,主觀駁回,并將信息提供給商標注冊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注冊一個商標中介公司,從中牟利。建議商標注冊實現企業或個人可以通過網絡提報審核,升級商標注冊系統,減少人為因素的審核批復。
  • 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復: 為了防范權力尋租,我們一方面由計算機系統將商標注冊申請隨機分配給審查員,另一方面每日開展審查工作質量“雙隨機抽檢”。對在抽檢以及質量投訴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我局積極采取合法有效手段予以糾正。 查看全文>>
  • 網民高進說 : 我們國家的商標申請流程周期長且極為不便,商標局網站開啟緩慢,查詢不便且數據更新滯后,希望可以進一步對商標申請和商標局網站進行優化,以便于創業、創新工作地進一步落地。
  • 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復: 建議用戶通過以下方式解決訪問限制問題:一是如用戶安裝了第三方查詢軟件或插件,請關閉第三方查詢軟件或插件,清除瀏覽器緩存并在1-3小時后重新嘗試訪問;二是如長期存在無法訪問的情況,請聯系您的網絡服務供應商,更換公網IP地址。 查看全文>>
  • 網民wdbb說 : 普通信件沒人把它當回事,傳達處很容易就丟了。如果剛好是休息日,郵政派送人員基本上打一次電話無人接聽,就會直接退回——實際上騷擾電話太多,正常人平時也很少接陌生電話。無論是丟失還是退回,對申請人都是巨大的風險與麻煩。按規定,輕則要為了復印一份駁回意見跑趟北京,重則錯過答辯期商標無效。又由于商標局的咨詢電話1個月難得打通一次,申請人容易長期處于焦慮狀態。不難想象,這有多么折磨人。在互聯網時代,商標局用普通信件寄文件,既低效又造成不小的資源浪費。
  • 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復: 2018年已經選定500家商標代理機構作為電子發文試點,目前,電子發文試點工作運行良好,大幅縮短了文書送達時間,切實提高了發文準確投遞率,獲得了試點單位的高度認可;2018年下半年,我局將進一步實現對所有網上申請業務進行電子發文。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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