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調整6項省對下財政管理綜合績效考評指標

2016-10-06 09:55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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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各項重點工作目標和改革任務的順利完成,近日,省財政結合近年來考評工作實際、2016年財政工作重點和財稅體制改革重點工作,調整完善6項省對下財政管理綜合績效考評指標。

加大財政收入考核權重。針對財政收入緊張、收支矛盾突出的實際,加大財政收入完成的基準權重,促進各地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應收盡收,努力完成收入預期目標。同時,注重收入序時進度和收入質量的考評,引導各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財政收入的整體質量。

充實完善預算編制完整性及規范性指標。增加“調入資金”和“上解上級”考評指標,督促各地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并對預算調整和追加額度提出了控制要求,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

完善支出預算執行考評。緊跟財政部工作部署,增加“強化庫款管理”指標,合理壓降庫款規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新細化盤活存量考評內容,針對盤活存量資金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將“連續結轉兩年以上的財政性資金及時收回、存量資金規模較上年下降、部門結余結轉資金規模較上年下降、加快政府采購進度”等納入考評要求,同時考慮審計發現盤活存量資金中存在問題的因素,綜合考量各地盤活存量資金情況。優化了財政重點支出保障水平的考評,充分考慮“營改增”財政體制變化的因素,調整了地方財力的統計口徑,并結合法檢系統預算體制改革因素,優化了公共安全保障的考評內容。

強化財政管理績效考評。突出“七五”普法和法治財政建設,健全財政管理制度,提高財政法治水平。充實財政資金使用監管指標,有效落實重點工作部署。增加“財會人員管理”指標,進一步規范財會人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指標,規范轉貸資金使用,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

深化財政改革績效考評。優化“預決算信息及三公經費公開”指標的考評內容,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促進財政信息公開、透明。完善部門預算編制的考評內容,要求各地區實行零基預算,強化部門預算編制的規范性和完整性。加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改革(PPP)”指標的考評權重,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改革考評指標單獨列為一項改革任務指標。

增加“社會公眾滿意度”指標。主要以社會公眾對當地財政工作的滿意程度為評價標準,確保“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記者 盧海)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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