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會養老服務能力大幅提升

2016-10-09 08:49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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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發展養老服務業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青海省社會養老服務能力大幅提升

我省加大資金投入和硬件設施建設力度,基本建立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老年福利設施1940個,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178個,農村互助幸福院1556個,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22654張,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已基本覆蓋城鎮社區的90%,農村社區的65%。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的狀況大為改觀,社會養老服務能力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間,我省將發展養老服務業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實施辦法》、《青海省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農牧區困難老年人代養服務試點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政策體系建設,為發展我省的養老服務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同時我省堅持以統籌城鄉發展為原則、以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為抓手,大力發展城鄉居家養老服務。5年來,全省投入資金14.1億元用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省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比例超過資金總數的60%。開發建設全省服務信息平臺,構建五級養老服務信息系統,逐步推行“互聯網+養老服務”的新型養模式。通過政府補貼統一為城鄉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以及80歲以上空巢獨居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特困老人和80歲以上高齡老人補貼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50元和60元。基本實現了試點地區困難老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全覆蓋。目前,全省承接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機構已超過40家,養老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針對農村牧區老年群體居住分散、養老服務機構滯后的省情實際,我省積極探索農村牧區散居困難老人“代養服務”機制,率先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青南三州的8個縣開展了“代養服務”試點工作,按照每月每名老人日托500元、全托800元的標準,采取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方式,重點為當地長期分散居住的農村牧區五保、三無、空巢、獨居等困難老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醫、衛生保潔、事務代辦、精神慰藉、安全守護等基本居家養老服務。截至目前,試點地區先后為1450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辦理了代養服務,及時便捷地為農村牧區困難老人提供了基本養老服務。

為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效化解養老機構和居家老年人意外風險,我省于2015年實行政府補貼參保的方式,下撥老年人意外傷害險保費補貼886萬元,全面推進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和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對農村五保老人、城鎮“三無”老人、重點優撫老人、經濟困難的空巢和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每年給予30元,其他社會老年人每年補貼10元的參保補貼。兩項制度的建立,進一步筑牢了老年群體意外傷害和養老機構責任風險的“安全網”,有利于促進全省養老服務和老齡事業健康持續發展。(記者 趙靜)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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