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

2016-11-11 18:4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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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發布
《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
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及分享經濟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網絡交易行為,提升網上交易主體信用真實度,維護信用秩序,凈化市場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1月10日聯合簽署印發了《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

刷單炒信行為嚴重扭曲了電子商務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在“雙11”前夕,有關政府部門與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采取聯合行動對刷單炒信行為集體亮劍,將有力推動電子商務信用環境的改善提升,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有關政府部門和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將采取一系列聯合懲戒措施。一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基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聯合懲戒子系統,將涉嫌違法違規的“炒信黑名單”推送各有關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法對“炒信”行為責任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聯合懲戒。另一方面指導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信用管理,完善對“炒信”行為的監測監控。鼓勵企業簽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參加聯合行動,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單”信息,并在參加聯合行動的企業內部對“炒信”主體進行聯合懲戒。具體包括:限制新設立賬戶、屏蔽或刪除現有賬戶、限制發布商品及服務、限制參加各類營銷或促銷活動、扣除信用積分、降低信用等級、限制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限制賬戶權限權利、在搜索結果中標注風險、限制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入駐電子商務平臺、辭退并通報建議同業機構不予錄用嚴重失信寄遞物流從業人員、查封或刪除社交媒體賬號、限制網絡廣告推廣等措施。

有關部門將定期匯總統計聯合懲戒“炒信”行為成果數據,與相關媒體合作,加強對打擊“炒信”行動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此前,阿里巴巴、騰訊、京東、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順豐速運等8家公司簽署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書開始內部共享炒信信息,已整理出第一批炒信名單在“雙11”期間進行重點監測;中國改革報社發布了《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風險“雙11”預警報告》;12家電商簽署了“雙11”守信承諾書;“信用中國”網站發布了一批涉電子商務黑名單、《“雙11”防范網絡信用風險的十大應對措施—消費者篇》、《“雙11”你該防范的八大網購信用風險—商家篇》以及《“雙11”防范網絡信用風險的十大應對措施—商家篇》。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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