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2016-11-27 10:02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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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國土資源廳發出關于做好“十三五”時期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編制土地整治規劃,明確重點建設區域,繼續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示范縣建設,“十三五”時期,全省要再建成1000萬畝旱澇保收、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

通知要求,各地應加快推進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提質改造潛力調查,結合“十三五”時期經濟建設需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等工作,統籌規劃,明確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提質改造的區域和目標任務,建立項目庫,明確實施時序,并將其列入土地整治規劃的內容。

根據通知要求,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應該選擇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和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集中連片規模平原地區一般不低于50畝。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或土壤污染嚴重的區域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據悉,全省18個國家級和18個省級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范縣要科學編制“十三五”時期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方案,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同時持續協同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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