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起,建筑項目要實行勞務實名制了

2016-12-08 08:31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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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將全面推進項目勞務實名制,實名制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這項制度將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日前,省住建廳發出《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決定在總結福州、廈門市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試點經驗基礎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全面推進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這意味著,福建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全面實行“勞務實名制管理”的省份。

我省將如何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總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勞務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負總責,項目部應設立專門勞務管理辦公室并配備專(兼)職勞務員;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總包單位實施實名制管理的條款,總包單位要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分包單位實名制管理具體內容。在項目規范管理方面,鼓勵施工現場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實行電子打卡。同時,總包單位必須保管好所有與勞務用工有關的資料,妥善保管至項目竣工3年以上。實行勞務分包的項目,還應保存與勞務分包公司簽訂的分包合同。

通知要求,施工企業應依法100%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項目部應建立勞務工人花名冊,詳細記載勞務工人身份信息。班組長、勞務工人應與項目部簽訂進場承諾書。勞務工人退場時,項目部應與勞務工人結清工資報酬,簽署工人退場確認書。按月公示勞務工人考勤情況和工資結算、發放情況信息,按月足額將工資發放給勞務工人本人。

省住建廳將推行實名制信息化管理,完善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整合勞務工人的身份信息、持證信息、培訓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并向各級主管部門和企業提供數據對接服務。

通知還提出,將實名制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對認定為創建“無欠薪項目部”的,可減少檢查次數直至免予檢查;對曾發生過欠薪或存在較大欠薪隱患的項目部,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勞務實名制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欠薪問題發生。對符合“欠薪黑名單”管理情形的,按規定納入“欠薪黑名單”。

據悉,目前全國有資質的建筑企業8萬多家,從業人員5000余萬人,其中4000多萬人是建筑勞務人員。對大部分地區來說,工程建設勞務實名制還停留在文件層面。2016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行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記者 王永珍)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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