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團伙校外欺凌未成年人被判刑

2016-12-14 15: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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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14日電(記者 陳曉波)今年初,溫州一團伙在校外欺凌3名未成年女性,包括拘禁、扇耳光、踢肚子、拍裸體視頻并上傳至微信群等。最近,溫州市鹿城區法院以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判處8人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8名被告中,1人為成年男性,其余均為女性,犯罪時基本在18周歲以下,且5人為高中在校生,其余3人無業。

經法院審理查明,2月18日,被告人蹇某、徐某等人在溫州市區某酒吧跳舞,看著同在酒吧跳舞的17歲的被害人小娟(化名)不爽,以小娟摟了徐某的男朋友為由,將其拉到該酒吧門口通道樓梯口邊,輪流扇耳光,用腳踢踹,并強迫小娟脫光上衣裸體跳舞。期間,蹇某等人還拍下小娟被打和裸體跳舞視頻,上傳至眾人組建的微信群。小娟被毆打、侮辱前后持續了1個多小時。

類似的暴行還發生在15歲的小婷(化名)和16歲的小萍(化名)身上。2月18日,徐某等人在溫州市區某蛋糕店門口偶遇被害人小婷,以在學校與小婷有過節為由,將小婷強行帶至酒店欺凌。2月23日,被告人蹇某等人以小萍與蹇某的男友有曖昧關系為由,將小萍帶至酒店欺凌。經法醫鑒定,小婷、小萍均受到輕微傷。

其中,曾經是被欺凌的被害人王某,為了不再被欺負,也加入了這個“欺凌團伙”,成了施暴者。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蹇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考慮部分被告人具備自首、犯罪時年齡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并結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6個月至8個月,緩刑1年不等。

經辦法官表示,8名被告人正值青春叛逆期,缺乏家庭關愛和教育,受到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他們組建微信群,覺得無聊或者看哪個人不爽,就在群里說自己要打人,不良心理進一步膨脹,從而走上歧途。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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