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17-01-03 08:32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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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執行要實現“六統一”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將在全省范圍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全省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執行實現“六統一”,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促進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權利公平和機會公平,加強居民基本醫保與各種社會保險之間的銜接。

《通知》要求,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統一基金籌資,統一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參保人員按照年度繳費,當年出生的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政策,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待遇;統一保障政策待遇,至2017年3月底,城鄉居民平等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政策規定納入報銷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盡量使原來參保城鄉居民享受的待遇不減少、不削減、不降低,確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統一醫保目錄,至2017年3月底,使用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用耗材目錄。繼續保留新農合基本藥物目錄,并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統一定點管理,至2017年6月底,制定定點醫療機構準入原則和管理辦法;統一基金管理,新農合基金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納入同一財政專戶,試行基金同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記者 王培琳)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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