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

2017-11-09 14:25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字體: 打印

總局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的通告(2017年第179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和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進一步做好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規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工作,根據《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了《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11月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