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質對賭”生態補償模式全省推行

2018-01-11 09:35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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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對賭”生態補償模式全省推行
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

我省探索生態補償機制再邁新步伐。 1月10日,省政府辦公廳公布《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該辦法自今年元旦起施行,由此,“實施生態補償”這一業界呼吁多年的建議在更大范圍內推廣。根據辦法,斷面水質超標時,責任市支付污染賠付金;反之,斷面水質優于目標水質1個類別以上時,責任市獲得生態補償金,如月度斷面水質優于年度目標1個類別的,責任市每次獲得50萬元生態補償金。

生態補償,是一種讓生態環境保護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的制度設計,以“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為原則。2011年起,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在新安江流域實施。 2014年,全省首個省級層面的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落子大別山。

此次施行的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即借鑒新安江試點經驗,采取“水質對賭”模式。辦法明確,在全省建立以市級橫向補償為主、省級縱向補償為輔的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機制。將跨市界斷面、出省境斷面和國家考核斷面列入補償范圍,實行“雙向補償”。

補償金如何計算?省環保廳按照斷面屬性,以環保部、省環保廳確定的監測結果,每月計算各補償斷面的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金額。

污染賠付金額根據斷面污染3個賠付因子超標情況進行加和計算。賠付標準暫定為:斷面水質某個污染賠付因子監測數值超過標準限值0.5倍以內,責任市賠付50萬元,超標倍數每遞增0.5倍以內,污染賠付金額增加50萬元。單因子指標污染賠付金每月最高為300萬元。

生態補償金額根據斷面水質類別進行計算。斷面水質類別優于年度水質目標類別的,由下游市或省財政對責任市進行生態補償。生態補償標準暫定為:月度斷面水質優于年度目標1個類別的,責任市每次獲得50萬元生態補償金;優于年度目標2個類別以上的,責任市每次獲得100萬元生態補償金。

跨市界斷面由上、下游市分別進行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其余斷面由責任市、省財政分別進行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左右岸分屬2個責任市的斷面,污染賠付、生態補償金額平均分配。污染賠付金、生態補償金應專項用于水污染綜合整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監測能力建設等方面。

“‘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面對上游保護水源的努力,推廣生態補償機制是大勢所趨。”安徽大學環境資源專家張輝表示,此次辦法施行,將推動各市強化水環境目標管理,從而改善全省水環境質量。(記者 夏勝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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