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2019-03-15 07:3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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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廣大代表表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就要增強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讓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來越多。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推廣促進社會和諧的“楓橋經驗”,構建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在實踐中創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半個多世紀以來,“楓橋經驗”歷久彌新,廣泛推行。“‘楓橋經驗’之所以經久不衰,就在于始終依靠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始終堅守人民至上這一不變初心,始終激活基層基礎這一深厚本源。”浙江省紹興市委書記馬衛光代表說,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量任務在基層,推動黨和國家各項政策落地的責任主體在基層,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也在基層,夯實基層基礎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必然要求。

“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必須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到哪里,黨的基層組織就應建設到哪里,這樣有利于挖掘、統籌各種資源,有利于激發基層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安徽省歙縣深渡鎮大茂社區黨總支書記姚順武代表說。

多位代表認為,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必須注重調動群眾參與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基層治理怎么做,治理效果好不好,群眾最有發言權。”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牌樓鎮來龍村黨支部書記胡為義代表介紹,來龍村推行積分制管理,“群眾自治的活力激發了,文明素質提升了,獲得感也增強了。”

下大氣力解決好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風險的題中應有之義。胡為義代表認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村“兩委”、人民調解組織等應進一步加強走訪群眾工作,及時掌握實際情況,努力把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

“各地各部門一方面要從人民利益出發制定政策、深化改革,積極推動解決民生問題,切實保障百姓安居樂業;另一方面,要著力構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社會治理體系,特別是持之以恒抓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引導廣大群眾遇事商量著辦、按規矩辦,從源頭避免摩擦、沖突的發生。”姚順武代表說,兩方面相輔相成、形成合力,整個社會必將更加和諧有序。(記者 張洋 徐雋 劉詩瑤 李昌禹 郭舒然 朱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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