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2018-04-30 11:12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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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出臺后,何時可以向證監會提交申請。當前是否有公司提出相關訴求?

答:證監會已正式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并相應更新證券公司設立審批等行政許可服務指南。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本《辦法》和服務指南的要求,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在本《辦法》征求意見過程中,歐洲及亞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機構已向我會了解、征詢有關公司設立和股權變更情況,并多次表示正在積極準備相關材料,擬提交相關申請。證監會待收到他們的正式申請文件后,將據本《辦法》積極推進審核工作。

2、問:本次對外開放,允許外資持有基金公司股權比例達到51%。請問對基金業對外開放安排何時落地?

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或者擁有權益的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我國證券業對外開放所做的承諾。基金管理公司對境外投資者進一步開放,允許外資持股比例達到51%,不涉及對現有規則的修改。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已可根據法律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和相關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新設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材料。

3、問:我們了解到,部分內資機構也有進入證券行業的意愿,請問是否有相關安排?

答:目前,符合條件的內資主體可依法受讓證券公司股權,亦可參股合資證券公司設立。近期,證監會正就《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進一步完善股東資格條件、股權管理相關要求等。規定出臺后,證監會將進一步統籌相關整體安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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