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答網民關于“整治企業排污少些‘以罰代管’、多些幫扶服務”的建議

2021-07-22 09:2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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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河南鄭州的網民“愛操心”(手機尾號6128)說:我是一名教師,最近深入基層幫助企業治理廢氣、廢物。工作期間,企業遇到了多起環保部門的巨額罰款,動輒幾百萬。企業追求投資快,見效快,而政府部門一直在各種審批,環評、安評等等,如果企業沒有評完就建設,就會被罰款幾百萬元。我認為,環保部門應著力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組織甚至資助企業共同解決污染物排放問題,而不是“以罰代管”。這樣不僅不能有效解決環保問題,反而給企業帶來很大經濟負擔,導致企業沒有經費更好地投入環保。

生態環境部回復:

一、企業應當承擔治理污染責任

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目前,很多生產企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廢水、廢氣等污染物對環境造成影響。如:電鍍行業的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含重金屬的生產廢水,如不規范處置,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排污企業應當提高環境保護意識,落實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二、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一般包含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環保措施的經濟技術論證、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等內容,既明確要采取具體的環境保護措施來預防環境污染,也分析了環境影響經濟損益防止投資失敗。企業如果只追求投資快、見效快,而不考慮生產過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最終也會因違法行為影響到投資收益。

三、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

根據《環境保護法》,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生態環境部門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既是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也是為守法企業保駕護航。通過嚴格執法,強化企業的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履行環境保護義務,推動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競爭環境,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四、生態環境部門在多方面支持企業

2019年,我部印發《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堅持嚴格監管與優化服務并重,引導激勵與約束懲戒并舉,在支持民營企業提高綠色發展水平、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提升環境服務保障水平、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十八項具體措施。其中,實施財稅優惠政策、創新綠色金融政策、落實綠色價格政策等讓企業收益。

五、持續開展監督幫扶和環境普法工作

我部堅持以嚴格執法與精準幫扶有機結合,在解決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的同時,幫助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指導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加強對企業的普法工作;開展“送法入企”活動,指導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舉行環境守法培訓,發放環境普法讀本;引導市、縣生態環境部門重點對中小企業執法幫扶,對區域典型行業或存在普遍性問題組織專家集中把脈會診,幫助企業消除違法隱患,降低違法風險。

下一步,我們將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制思想,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隊伍能力建設為保障,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為手段,保持嚴的主基調,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發揮作用。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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