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網民關于“建議進一步規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留言

2022-09-26 10:3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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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陜西西安的網民“李*明”(手機尾號7638)說:

建議規范部分專科、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學生實習管理,明確實習細則。現在有些學校打著校企合作和實習的名義,讓學生為電子廠、紡織廠等工廠打工,充當“中介”,從中得利。首先,學生在廠里從事的工作多半與所學專業無關,這背離了實習實踐的初衷。其次,學生在工廠實習時,人身和財產安全難以保證,更有甚者,在已出現的生產安全事故中學校和工廠對于責任承擔相互“踢皮球”,使得學生吃“啞巴虧”卻維權無門。建議有關部門出臺更具體的規范,讓職業學校學生在安全的實習實踐中成長成才。

教育部回復:

2021年12月,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進一步強調實習要回歸教學本質,對強制實習、付費實習、務工實習、中介介入等問題明確準則、劃出紅線,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各方規范行為,同時配套發布三方協議示范文本。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了學生在實習期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險、接受職業技能指導等權利,以及簽訂實習協議、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不得違反相關規定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或者通過非法從事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組織、安排、管理學生實習實訓等,并明確了對違反規定的機構、單位或個人的懲戒措施,為規范實習問題提供了法治依據。有關問題線索可以通過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熱線電話反映。(教育部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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