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對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出臺意見

2016-12-27 09:16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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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省國土資源廳出臺意見:在國家尚未對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我省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可按“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無需續期申請、不收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近期,國土資源部認真研究并征得住建部同意,對于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出臺了過渡性處理辦法,旨在相關法律安排出臺前,由地方根據本地實際,先解決一些群眾當前面臨的住房不能過戶等實際問題,維護群眾權益,解決行政管理部門在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難題,更好地服務和方便群眾。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出臺的《關于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通知》,對于我省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權利人不需要專門提出續期申請;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收取相關費用;此類住房發生交易時,正常辦理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復函》辦理相關手續”。(鄭榮林)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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