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八條措施加快物聯網產業發展

2016-12-11 09:11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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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八條措施加快物聯網產業發展
到二O二O年我省物聯網產業產值達一千億元

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加快數字福建建設,近日我省出臺八條措施推動我省物聯網產業加快發展。

●聚焦發展重點

——實施“物聯網+”行動,著力建設一批技術創新平臺、打造一批特色應用平臺、引進培育一批高端人才。

——力爭到2020年,新增培育一批服務全國的龍頭企業和行業平臺,物聯網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

●強化創新支撐

——實施物聯網產業核心技術重大專項,最高給予每項500萬元支持,驗收成果處于全國領先的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升級建設一個物聯網綜合性實驗室,以及智能制造、智慧農業、智慧海洋等實驗室,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獲得國家檢測認證資格的再獎勵200萬元。

——支持福州市進一步提升馬尾物聯網產業基地集聚效應,與行業龍頭共建窄帶物聯網開放實驗室,給予30%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

●打造特色平臺

——持車聯網、二維碼、射頻識別、智能POS、遠程抄表等現有應用平臺、終端以及物聯網公共支撐平臺加快拓展全省市場。

——新建不少于20個服務工業、農業、服務業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應用平臺,總投資超過1500萬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扶持龍頭發展

——提升高端智能穿戴、智能車載、智能醫療健康、智能服務機器人及工業級智能硬件產品的有效供給能力,按照投資總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017—2018年引進不少于50名物聯網高層次人才(其中為龍頭企業引進不少于30名)。

●支持創業創新

——推動低功耗輕量級底層軟硬件、高性能智能感知、高精度運動與姿態控制、低功耗廣域智能物聯等核心關鍵技術創新,分等級給予50萬~200萬元獎勵。

——優先支持物聯網企業使用數字福建重點大數據園區數據中心,給予相應補助。

●拓展全國市場

——從事物聯網開發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參與省外招標項目中標,單個中標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合同完成金額3%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企業召開面向全國的物聯網推廣應用活動,視活動規模及成效給予10萬~20萬元的補助。

——對首次采購或首次使用本省物聯網企業自主研發的、具有明確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各類物聯網信息系統解決方案的本省使用單位,給予風險補償資金補助。

●加快培育人才

——支持物聯網企業自建或與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實踐基地、培訓基地,經驗收認定后給予不低于200萬元補助。

——2018年底前培訓1000名物聯網研發設計、應用、市場推廣高端人才。

●加大財稅支持

——2017—2020年,省級財政每年統籌安排1億元資金,專項用于加快推進物聯網產業發展。

——企業投資建設的市政物聯網公用設施項目,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記者 周琳)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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